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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分类: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 2019-12-12 15:34:04  阅读量:

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率

  (1)单位和个人支付比例

  (2)用人单位的供款比例为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7.5%,用人单位的供款比例为其工资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比例可能会相应调整。 (员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支付)

  [提醒]: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由单位负责。补充医疗保险给付比例一般为4%,如果选择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企业给付一般为6%。个人缴费率为税前工资的2%+ 3元。

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第1张

个人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个人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度支付基数,单位上一年职工的月平均总工资为支付基数。

  2.单位和职工月工资基数低于上年本市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本市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比该城市员工的平均月薪高300%以上。不计入支付基数。

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由医疗保险结算机构为每个被保险人建立的医疗保险帐户。用于记录和存储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从单位供款中扣除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供参考。保险人员通常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部分药房购买和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承担。当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我将以现金支付。

  [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共同基金,另一部分转入个人账户。分配给个人帐户的比例通常约为雇主付款的30%。具体比例由总体规划区域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员工年龄确定。

  24.雇主和被保险人不缴纳或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措施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付款义务。未缴纳或未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时,该雇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不再计算。个人帐户的余额可以继续使用。

2017年最新医疗保险政策

  (1)各省医疗定额报销新规定

  1. 2017年,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可以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2.直接居住在门诊医疗费用中的对象包括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居民和当地工作人员。

  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新规定

  1.如果养老保险关系在户口所在地,请在当地取得;

  (二)不在户口所在地的,在累计缴费超过十年的地区领取;

  不在3.未在户口所在地缴纳费用不足10年的,将返回原缴费期限届满的地方;

  不在4.不在住所的地方,并且其在多个地方的累计付款期限少于10年的人。

  温馨[提醒]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和青海每个月每月将增加90元。

  住房公积金新规定

  1.住房公积金新规定:公积金存款比例不得超过12%;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规定

  1(一)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超过12%的,应当全部调节调整,不得超过12%;

  (二)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的政策;

  (三)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除降低存款比例外,还可申请中止住房公积金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