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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社保费单位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10日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3-02 17:35:01  阅读量:

  重要提醒:社保费单位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10日。社保费统一由税务局征收后,规定的统一社保费扣费时间,据了解,2021年3月到12月,单位社保费每月统一扣费时间是:每月10日。
 

重要提醒:社保费单位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10日 第1张
 

重要提醒:社保费单位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10日


  2021年3-12月,单位批扣时间为每月10日。为方便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办理相关业务,大家可以看看以下几点经办要点:

  1、社保部门计划在3月7日(星期日)将生成的缴费核定单据统一推送税务部门,如果单位暂不需要推送税务部门缴费,需要在推送前撤销单据。撤销渠道:单位社保网上经办系统或者社保线下服务网点。

  2、3月7日开始,社保部门每晚均会将新生成的缴费核定单据推送至税务部门。推送后的单据显示状态为在途,无法撤销。

  3、正常的缴费核定单据有效期到当年12月25日;存在滞纳金、利息的特殊缴费核定单据有效期10天,生成单据后需在有效期内到税务部门各缴费渠道缴费。

  4、单据推送税务部门后,如需办理职工停保至上月的,需先在税务部门缴纳该单据社保费后,等待次月冲抵或在社保前台打印退费单进行退费。

  5、若出现推送税务不成功的单据,建议先撤销单据,排查原因(原因可能是:①含有利息、滞纳金的单据超过有效期;②产生单据时进行了退费冲抵但退费不符合税务冲抵规则),再根据情况重新处理(①含有利息、滞纳金的单据重新产生单据并推送;②不符合税务冲抵规则的退费暂不进行冲抵)。若无法查明原因,建议直接到社保经办窗口请工作人员处理。

  重要提醒:社保费单位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10日。单位财务人员要注意了,在扣费之前一定要保证账户金额充足,如果金额不足扣费失败,很容易造成员工社保断缴,有一定的影响。了解更多社保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