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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

分类: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 2020-02-04 14:01:32  阅读量:

  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社保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职工社保费用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那么,社保公司和个人的比例是多少呢?大家分别缴纳多少呢?
 

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7.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6%,个人0.4%),大病医疗(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以上比例以2020成都社保缴费比例为例)
 

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 第1张
 

2020年成都市社保基数及缴费档次标准


  一、职工社保(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特别提示:

  1.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根据川办发(2018] 59号 文和川办发(2019]27号文规定,2020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

  3.2020年1-5月暂时使用2018年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待2019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19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二、个人社保(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缴费标准暂按“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月平均5393元。

  特别提示:

  1.根据成医保办发(2019] 42号文规定,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2.根据成医保发[2019] 18号文规定,单独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筹资。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3.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续保时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人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办理次月生效,每月21日(12月为15日)代扣当月社保费,请在扣款日期前存够扣款金额,避免扣款失败给您带来不便。当月扣款失败的,次月将合并扣缴,连续4个月扣款失败的,将不再扣缴。

  5.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上文以成都为例给大家介绍了社保公司和个人的缴费比例,还介绍了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及相关政策文件。希望对大家了解社保公司和个人比例有所帮助,各地的社保政策不同,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标准有所不同,想了解自己所在地的社保政策知识,建议咨询所在地的社保局,所得到的资讯比较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