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 分类: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 2020-03-12 14:59:04  阅读量: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参加了社保生育保险的人,在生育后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可以报销不费的生育医疗费用,还可以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那么,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2、参保人参加当地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3、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不过每个地区对于生育险的具体政策不同,大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一般水准来进行生育险报销。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xx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xx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他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或配偶的失业证。
3、计划生育手术费:
《xx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4、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
《xx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本人身份证。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上文简单的介绍了社保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的需要的一些材料。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各地生育保险政策有所不同,报销条件和材料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具体的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材料,建议咨询所在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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