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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分类: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 2020-08-28 16:14:50  阅读量:

  医疗保险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政策直接关系着参保人的福利待遇,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中表示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该项政策的相关内容。
 

医疗保险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第1张
 

医疗保险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根据现有的社保医疗保险政策,我们了解到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意见》中表示,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9月6日前提出意见。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个人账户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研究确定。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医疗保险新政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上文介绍了该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大家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医疗保险不能断缴,断交后就不能进行医疗保险报销了,并且,断缴超过3个月,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就会清零。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断缴医疗保险,如果离职可以找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