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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分类: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 2021-03-16 17:32:29  阅读量:

  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参加工作后,单位就会为员工办理社保生育保险参保。员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等福利。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生孩子之后,可以享受产假。那么,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呢?
 

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现在已不存在“晚婚晚育产假”。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已作了全面修订,取消了“晚婚晚育”字样,取消了原先晚婚晚育的待遇。也可以这样理解,国家目前不提倡晚婚晚育。只有产假98天加生育假60天,总共可以休息158天。
 

成都市产假工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第1张
 

成都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一、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不区分孩次都可以再延长60天),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享受的生育津贴,以个体人员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数)后,再乘以下列具体天数计发:

  (1)生育的按98天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按15天计;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按42天计。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成都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职工产假只有158天,如果是多胞胎,产假会相应增加几天。2020年以来很多地区生育保险已经并入医疗保险了,但是,生育保险的福利还是存在,只要满足条件,依旧可以享受生育报销、生育津贴等福利。了解更多社保生育报销政策知识,请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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